| 标题 |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《专业素质》考试实施方案 |
| 分类 |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-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-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|
| 内容 | 根据《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》和《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制定《专业素质》考试实施方案如下: 一、专业素质考试对象 凡报考楚雄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位,并参加了全州事业单位《综合素质》考试的人员。 二、专业素质考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专业素质考试客观、公正、有效。 三、专业素质考试形式 专业素质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分为实际操作和座谈提问两种方式进行。 四、专业素质考试内容 《专业素质》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实验室基本操作技能,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、综合分析、言语表达、计划组织、人际关系、应变能力、自我认知程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。 为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《专业素质》考试座谈提问题试题由我单位结合相关业务知识、综合素质能力在州环保局监督员全程陪同监督下出3套题,报州人社局、州环保局备案,在座谈提问考试时由州环保局监督员让考生随机抽出1套题进行考试;实验室实际操作由我单位结合实验室基本操作技能出题,采取应聘者在实验室内部现场进行实验室基本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。 五、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成绩计算 1.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满分为100分,其中实际操作70分,座谈提问30分。实际操作和座谈提问各有5名考官进行打分,考官根据考生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的情况,对照评分标准,对考生逐一进行评分,并在评分表上签名后交计分人员统计汇总。 2.实际操作成绩计算:由5名考官现场进行打分,所有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,即为该考生的得分。 座谈提问考试成绩计算:由5名考官现场进行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,即为该考生的得分。 3.将实际操作和座谈提问的分值相加,即为该考生的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总成绩。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。考生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统一公布。 六、专业素质考试程序 1.专业素质考试当天上午进行实际操作考试,午餐后接着进行座谈提问考试。 2.考生持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考场参加专业素质考试,考生专业素质考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。实际操作考试按抽签顺序号5人一组同时进行考试,如果参加实际操作考试人员总人数没有为5的整数倍,则最后一组人员可为2至6人。座谈提问考试则采取按抽签顺序号单人独自进行考试。工作人员按考生抽签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将考生引入考场。考生进入考场后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座谈提问考试,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。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15分钟,座谈提问考试时间为5分钟。实际操作和座谈提问考试考官均由招聘单位确定,邀请楚雄州人社局、州环保局各派1人作为考试监督员,全程监督专业素质考试过程。 3.所有考生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,全部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总成绩计算完毕且经监督员审核通过后,才将《专业素质》考试总成绩报送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 七、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和地址 1.时间:2013年8月10日8:00时—18:00时。 考生于8月10日7:30时前到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办公室报到,7:30时准时进行抽签确定专业素质考试顺序,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考试。8:00时以前未按时间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,作缺考处理。 2.地址:楚雄市双建路经贸巷1号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办公楼。 八、其他事项 1.考生应及时了解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,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。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自负。 2.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将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产品关闭后密封装袋,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领回。在候考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不得擅自离开。 3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试成绩无效,取消考试资格: 1、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虚假证明者; 2、请人代考及代人考试者; 3、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。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 2014年7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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