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关于领取2013年江西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|
| 分类 | 资格考试-教师资格证考试-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|
| 内容 | 2013年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,凡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,请在2013年7月30日前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(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),到抚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。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,请写好委托书(委托书样本如下),由受委托人带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毕业证复印件、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。 联系电话:0794-8216806;0794-8263417 抚州市教育局教师培训(行政审批)科 2013年7月2日 委托书(样本) 抚州市教育局: 我是XXX,身份证号为:36250219890520**,2013年参加并通过了抚州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各项测试。现委托XXX(身份证号为:36250119880321****)代领本人教师资格证书。如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后遗失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 委托人(签名):受委托人(签名): X年X月X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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